民航事业发展处

来源:本站  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24-12-20 21:38:00       【字体:大    中  

1.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或授权委托,提供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持,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民航发展、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服务。

2.开展地方民航发展研究,参与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并提供技术支持。

3.承担权限范围内重点民航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建议、质量技术、试验检测、施工许可、安全生产、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。

4.承担民航发展其他事务性工作。

5.履行民航公益服务职责,做好全省通航、低空空域运行保障服务有关技术性工作。

6.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处    长:张   勇

副处长:林漱芳

电 话:0871—653193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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