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承担总队(中心)党的建设工作及党委日常工作,负责党委会议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保障工作。
2.负责对各党支部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纪律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、组织、管理,提出意见建议。
3.负责机构设置、岗位设置、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及职工调配聘用工作。
4.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、聘任工作。
5.负责干部队伍建设,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,后备干部发现、储备、培养工作,并向党委提出调整、使用意见。
6.负责人才队伍建设,做好人才引进与服务及人才教育培训工作。
7.负责人员招录、人事调动、人事档案管理、职工请休假以及考勤、考核、奖惩工作。
8.负责劳动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管理工作。
9.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意识形态、精神文明、外事等工作。
11.负责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。
12.负责乡村振兴驻村队员的选派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。
13.所属机关纪委履行监督专责,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,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,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;检查、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;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、申诉,保障党员的权利。
14.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机关党委副书记(人事处副处长)(主持工作):王军飞
机关党委副书记(人事处副处长)、工会副主席、女工委主任、妇联主席:蒋宏莉
机关党委副书记(人事处副处长):吴飚
纪委副书记、机关纪委书记:朱蔚
电 话:0871—65319339